安徽环保厅一副局长受贿135万获刑11年 已上诉
2013年12月09日 16:30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记者从安徽省灵璧县法院获悉,安徽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原副局长魏继伯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被告人魏继伯已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魏继伯先后担任安徽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副局长、正处级调研员等职务,在环境执法检查过程中,多次非法收受安徽省萧县林平纸业有限公司、安徽金玉米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所送财物,其中人民币135.9万元,购物卡10.5万元、美元3000元。案发后,被告人魏继伯向灵璧县人民检察院退出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继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魏继伯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大部分未被办案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据此,法院判处魏继伯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被告人已就判决结果提起上诉。(新安晚报)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