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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子非法经营地下“六合彩”各获刑5年

2013年12月09日 17: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宁德12月9日电 (史玲芝)两女子以电话接受他人投注的方式,非法从事地下“六合彩”,月余累计接受他人投注款近70万元人民币。福建宁德市中院9日披露,以非法经营罪各判处夏某、缪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1月至同年12月4日间,夏某、缪某经商议共同在夏某的租住处,以香港“六合彩”每期开出的特码作为中奖号码,采用电话接受他人投注的方式非法经营“六合彩”11期。

  期间,夏某负责接受他人电话投注,缪某除接受他人电话投注外,还负责将2人收注数额汇总后上报给上家“阿静”(另案处理)等人。

  经统计,2人共接受池某等人“六合彩”投注报单共计68.438万元。其中,夏某接受他人投注数额57.867万元,缪某接受他人投注数额10.571万元。盈亏分担中,夏某占1/3、缪某占2/3。

  2012年12月4日,夏某、缪某在租住处接受他人“六合彩”投注报单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分别从夏某、缪某处查扣“六合彩”赌资9900元、67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夏某、缪某违反国家规定,采用电话报单等形式收受“六合彩”投注,扰乱市场秩序,数额达68.438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夏某、缪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清赃款,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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