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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报告发布 浙江开全国先例

2013年12月09日 17: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12月9日电(记者 阚枫)今日,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报告在北京发布,这也是全国首部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报告。对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探索构建阳光司法新机制探索,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评价称“这一做法在法院系统具有首创性质和示范价值”。

  9日,“法治中国与司法公开——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新闻发布会暨司法公开研讨会”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对外发布了全国首部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报告,沈德咏出席发布会并致辞。

  此次发布的这部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报告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基于独立、客观的身份,针对浙江省三级103家法院,开展阳光司法指数测评的分析报告。测评包括审务公开、立案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公开和保障机制5个板块,历时5个月。

  课题组通过查询法院网站、现场考察立案大厅、抽查法院案卷、进行电话验证、法院自报数据等方式,对法院审判全流程的公开情况进行了全方位测评。本次发布会,课题组发布了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公开3个主要板块的测评结果。

  据了解,测评前,浙江省高院对全省法院做到“四不”,即不提前通知、不提前布置、不作动员、不告知测评科目。课题组认为,浙江省高院在国内开创先例,不害怕、不回避、不惧露丑,表现出了切实推进阳光司法工作的勇气和决心。

  针对课题组的测评分析报告指出的问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全省法院查漏补缺,做到边测评、边对照、边整改、边提高,确保整改工作落在实处。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实施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为抓手,构建开放、透明、便民、信息化的阳光司法新机制,这一做法在法院系统具有首创性质和示范价值。” 在发布会的致辞中,沈德咏这样评价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测评。

  沈德咏指出,深化司法公开,是增强有效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能力、树立司法公信的有力举措和重要途径。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努力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取得明显进步。

  沈德咏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深化司法公开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各级人民法院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司法公开,以严谨的法治精神引领司法公开,以健全的制度措施提升司法公开的水平,以长效的工作机制保障司法公开的落实,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检验司法公开的成效,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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