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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法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

2013年12月09日 18:4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第一届卓亚法治论坛8日在北京大学举行,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当下,法治是应有之义,包括土地、行政体制、财税在内的若干领域亟须法治予以保障,与改革相配套的修法和立法应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吴志攀表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需要建立“更好的”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而建立法治政府是其中的关键。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城镇化问题,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认为,城镇化是土地和房屋等资源再分配的过程,需要由市场决定来进行,当务之急是要从法律上破除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双轨制”。

  论坛还对司法体制改革、财税制度改革等议题进行了探讨,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应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改革要运用法治思维、在法治的方式下进行。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表示,诸多改革措施亟须法治予以保障,应尽快启动相应的修法和立法。

  此次论坛由北京卓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及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主办。北京卓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理事长周成奎表示,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应充分发挥社会和民间的力量,这次论坛的目的正在于此。(记者涂铭)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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