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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被撞自掏腰包不宜提倡

2013年12月10日 10:34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西安西三路社区74岁的老太太白煜,曾经两次被摩托车撞倒,却都没向人要赔偿,自己花钱治疗。她说,人家又不是故意的,不想跟人磨嘴皮子浪费时间。

  一个人如果被撞,撞人者应该负责是理所当然的。白煜老人两次被撞都自己掏腰包治伤,只是个人选择,并非适合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但见多了老人被撞或摔倒,路人不敢去扶怕被讹上的新闻,再看白煜老人的作为,确确实实让人舒坦了许多。人和人之间的这种通情达理和信任,对于一个社会良好氛围的形成,是很重要的。

  当然,老人被撞或摔倒后讹上帮助者的事情,其实也是个案。真实世界是很复杂的,什么样的人都有,到底是通情达理的人更多,还是喜欢讹人的人更多,并非如新闻报道所呈现的那样片面或一边倒。

  老人被撞后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处理,责任的认定当由证据和法律说了算。如果不能证明“帮助者”就是肇事者,那理论上就不应由“帮助者”负责,只有这样讹人的事情才不至于经常发生。同时,一个人如果自愿放弃赔偿,这样的行为虽是少数,但其闪现的人性光辉也能将社会照耀得更为明亮。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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