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俩被告殴打原告代理人 一人被拘一人被罚
2013年12月10日 10:38 来源:银川晚报 参与互动(0)
还没开庭,被告在法庭就向原告的代理人大打出手,最终,两名被告被处罚。
近日,贺兰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定于当天上午9时在第三法庭开庭。8时40分,原告的代理人赵某到达第三法庭,此时,被告李某、张某冲进法庭,直接对赵某进行殴打。审判人员带领书记员迅速予以制止,并果断联系法警到庭,阻止了殴打行为。
事发后,贺兰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给予被告李某拘留15天、张某罚款10000元的处罚。(记者 蒋宏宁 通讯员 梁郭)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