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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酒楼吃饭刷卡后44万被盗领 银行被判赔七成

2013年12月10日 14:23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女子酒楼吃饭刷卡后,巨额存款不翼而飞。44万元银行存款,被人持伪卡盗领,损失谁来承担?

  近日,思明区法院针对一起巨额存款盗领案作出判决,要求银行承担70%的责任,赔偿308000元给储户。

  曹小姐回忆,她第一次发现银行账户出问题,是在2013年2月1日。当天凌晨时分,曹小姐带着银行卡,去ATM上取款,可连续输了三次密码,都被机器认定为“错误”。

  曹小姐以为自己记错密码,于是第二天下午,她到银行柜台询问,得到的答复是“您的密码已经被上锁”。

  在她追问后,银行给出了账户出款单,曹小姐一看吓一跳,卡内的44万元存款竟然全在广东湛江被取光。

  曹小姐马上报警,警方很快立案并展开调查。

  银行卡一直带在自己身边,犯罪分子是如何把钱取走的?据曹小姐回忆,她最后一次用那张银行卡消费,是在2013年1月28日晚上8:50。

  当晚,她正在一家酒楼吃饭,结账时,服务员拿来了POS机刷卡。不一会儿,服务员又进来了,说刚才使用的POS机出了故障,需要她去前台再刷一次。她没想到,就在这次消费结束的3小时后,她卡里的钱开始“流走”。

  曹小姐认为,自己的存款是被他人持伪卡盗领走的,银行难辞其咎。

  不过,曹小姐持有的银行卡并非她本人的,而是其以姐姐曹大姐名义办理的。近日,曹大姐将银行告上法庭,索赔44万元及利息。

  经审理,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储户存款被人持克隆卡盗领,主要责任在银行。原告没有尽到妥善保管义务,也有一定过错。因此,法院一审判决要求银行承担70%责任,原告承担30%责任。

  律师说法

  克隆卡盗领,银行要赔钱

  “储户的存款被伪卡盗领,银行是有责任的。”冠德律师事务所龚晓洪律师认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克隆卡盗刷造成储户损失的,银行应当作出赔偿。

  因为,伪卡能够成功取款,就说明银行没有尽到保护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未能识别银行卡的真伪,也是银行的重大过错,银行就应对此承担违约责任。(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文 陶小莫/图)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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