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陪酒女索要小费不成 和男友打伤客人获刑
2013年12月10日 14:53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张某在惠安洛阳镇一娱乐城KTV唱歌,因陪酒“小费”纠纷,遭20岁陪酒女阿玲(化名)殴打,落下九级伤残。近日,阿玲因故意伤害罪,被惠安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赔受害人经济损失10万余元,其中涉事娱乐城被判对该事故承担40%的补偿责任。
今年5月21日23时许,张某和一个朋友到KTV包厢唱歌,并叫来当天的领班阿玲和阿兰陪酒,双方谈妥小费为每人200元。次日凌晨1时许,见张某两人已酒至半酣,但还未付小费,阿玲和阿兰便催张某交钱。不想,张某两人兜里没带足钱,阿玲打电话叫来男友帮忙处理。
男友赶到后,见女友阿玲将张某推倒在地,就冲了上去,和阿玲一起对张某拳打脚踢,致张某头部受重伤。案发后,娱乐城安保人员上前劝阻。次日下午,张某头痛难忍,便到惠安县医院治疗,由于伤情严重,转往解放军第180医院继续治疗,后经惠安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张某头部损伤已达9级伤残。
案发次日,阿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惠安警方抓获。(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韩影)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