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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口愈合有硬物医生称线头 4年后发现是玻璃

2013年12月10日 15:10 来源:浙江在线 参与互动(0)

  市民蓝女士近日到医院检查,发现她右大腿内竟然还有一块长约1厘米的玻璃碎片。4年前,因消毒柜上玻璃掉落,碎片飞溅扎中蓝女士右大腿,后经医生医治愈合。可这些年,愈合的伤口处一直感觉不适,触摸时还感觉里面有硬物。随着时间地推移,该硬物竟然缓慢向下移动。蓝女士说,她在这4年里受了太多的痛苦,医院要不要给我一个解释?

  蓝女士今年59岁,家住市区大同巷。昨天下午4时许,记者在蓝女士家中见到了那块已从腿中取出的玻璃碎片,它呈三角形,长约1厘米,厚约3毫米,碎片表面可见已经干燥的血痕。

  据蓝女士回忆,2009年6月16日中午,正当蓝女士去消毒柜里拿碗的时候,消毒柜的玻璃突然掉落砸中灶台,碎片飞溅并扎中了蓝女士的右大腿。“当时有块较大的玻璃片扎入我的大腿,我把它拔出后鲜血直流,便马上去医院治疗。”蓝女士说。

  蓝女士称,当时她到市人民医院急诊室就诊,“是一名陈姓医生接诊”。据蓝女士回忆,陈姓医生在查看了她的伤情之后,便让他的一名黄姓实习医生为她治疗,“当时医生没有要求我拍片,而是在检查之后便将伤口缝上,一共缝了6针。”

  蓝女士说自己此后就一直感觉伤口不适,晚上睡觉时,腿动一下都会感觉很痛,平时走路右腿也不敢用力,用手触摸伤口,甚至会摸到内有硬物。蓝女士说:“在拆线后的第3个月,我又去市人民医院复查,当时医生说是我的伤口内残留着线头,并告诉我可能是伤口内部还没全好,因此还会有疼痛。在以后的时间里,我一直以为那个硬物只是当年残留的线头,因此没再去医院检查。”

  蓝女士说,今年12月份以来,这处伤口又疼痛得使她晚上都睡不好觉,甚至还发现伤口内硬物的位置跟以往比,竟然已缓慢下移近一寸。12月6日,疼痛难忍的蓝女士又一次来到市人民医院就诊,经手术后才知道,原伤口里的硬物,并不是什么线头,而是一块玻璃碎片。

  蓝女士说,她在这4年里受了太多的痛苦,医院应当对该事有个解释,“赔偿这些年来对我身体和精神上造成的伤害”。

  昨天,市人民医院副院长王谦对此称确有此事发生。他说:“按照现有的医疗水平,残留在体内的玻璃碎片未能查出,的确是有可能的,就算是X光或是B超,有时也很难准确发现体内残留的玻璃末,因此医生在检查时,通常采用触摸、挤压来确定伤口内是否有残留玻璃碎片。”王谦说,尽管该玻璃碎片残留体内的时间很长,但并不会对蓝女士的身体造成其他伤害。

  另外,王谦表示,虽然该伤口当年是由实习医生处理的,但主治医生还是应当负主要责任,“总的来说,的确是我们的工作还做得不好,伤者的心情我们也能理解,目前医院正在和伤者家属沟通。”

  蓝女士被玻璃碎片所扎,到医院接受诊疗,医生应对其做必要的检查后进行治疗。但在蓝女士两次前往医院诊疗的过程中,均已经描述了相应的症状,医生仍未进行必要的检查且并未发现残留体内的玻璃碎片。

  本律师认为,医生在针对蓝女士的诊疗过程中是存在过错的,并致使蓝女士承受了4年的痛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蓝女士可要求该医疗机构向其赔偿损失。

  郑德荣律师

  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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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7月20日,厦门的陈先生遭人用啤酒瓶袭击而致手臂、胸部等处受伤,他在急诊科缝合创口后离开医院。而在拆线之后手臂一直使不上力气,发现自己右臂关节上方的肌肉隆起,体积逐渐增大,有半个乒乓球大小。四年后由于疼痛难忍陈先生再次前往医院就诊,结果令他大吃一惊:他的右手臂内竟有4块玻璃碎片。

  2009年6月,北京延庆县的朱某在工作过程中,左脚被玻璃割伤,当日前往医院治疗,医院将其体内的部分玻璃取出。在随后的工作生活中,朱某总感觉脚部不适,2010年6月朱某前往另一家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为“左脚跟部异常回声有异物可能”,医生从其体内取出一尖形玻璃异物。

  2013年10月,台湾一苏姓女大学生左臀被玻璃碎片刺穿,急诊医生却未发现,缝合10个月后竟有玻璃碎片从原先伤口的左下侧穿出,形成另一个伤口。杜一川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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