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河南安阳公交车杀人案 嫌犯一审被判死刑

2013年12月10日 19: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郑州12月10日电 (记者 李贵刚)记者10日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河南安阳“8·19”公交车杀人案有了最新进展,以被告人周江波犯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8月19日,河南省安阳市发生一宗公交车持刀抢劫杀人案。一名男子在一辆满载乘客正在行驶的公交车上持刀行凶,当时车上共30余名乘客,有10余人被不同程度捅伤,其中3人在救治途中死亡。行凶男子周江波是一名“80后”,在事发前一天的8月18日,因纠纷在河南内黄县砍伤3人后逃走,随后在安阳市继续实施犯罪。在事发20余小时后,杀人案嫌犯周江波落网。

  11月25日,河南安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周江波犯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河南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2月10日,河南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做出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江波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及罪行极其严重。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江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周江波当庭表示不上诉。(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