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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的澎湖湾》词曲作者状告50家娱乐场所侵权

2013年12月11日 10:3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歌曲《外婆的澎湖湾》因其悠扬的旋律传唱海内外,可今年以来,该歌的词曲作者却在东莞打起维权战,先后将50家酒店及娱乐场所告上法庭。

  昨日,记者获悉,针对歌舞娱乐场所涉著作权侵权案逐年攀升的趋势,东莞市文广新局将在明年第一季度开展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深入整治市场秩序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保护季”。

  知名词曲作家成为法院“常客”

  作为台湾知名词曲作家,叶佳修自今年1月开始,就成了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的“常客”,他以著作权被侵权为由,频频将东莞各酒店、KTV告上法庭。截至10月25日,该院受理的叶佳修作为原告的著作权侵权案就达到50宗。

  叶佳修的代理律师称,叶佳修于2011年6月28日签订《授权委托书》,委托律师就其音乐著作权遭受不法侵害事宜,在中国大陆执行维权行动。东莞许多歌舞娱乐场所在未缴纳版权使用费的情况下,将叶佳修享有著作权的30余首词曲音乐作品,以卡拉OK点歌的形式向公众进行商业使用。对此,其已对相关行为进行公证并作为证据提交法院,要求相关酒店、KTV停止侵权行为,并对每位被告开出5万到10万余元的赔偿要求。

  在叶佳修主张权利的曲目中,可以看到绝大多数是台湾的民谣,而在大陆传唱较广的歌曲有《外婆的澎湖湾》、《乡间的小路》等。

  对于叶佳修的起诉,许多成为被告的酒店、KTV感到愕然,并“喊冤”。塘厦镇某酒店就表示,其经营时间不长,当时是向有关公司购买的歌曲点播系统,对系统内有叶佳修的歌曲并不知情,其本身也是受害者,同时认为叶佳修提出10.8万元的赔偿金额过高。

  在该宗案件中,东莞市第三法院经审理认为,该酒店侵犯了叶佳修的著作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的流行时间及相关音乐作品使用的付酬标准,及酒店的侵权行为方式、持续时间、主观过错程度、经营规模等,法院最终酌定该酒店赔偿叶佳修包含合理维权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32000元。

  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自律

  据统计,自去年9月1日起,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审理发生在辖区的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以来,共受理以酒店、KTV等歌舞娱乐场所为被告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达92宗,其中,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起诉39宗,歌词曲作者叶佳修起诉50宗。

  针对酒店、KTV频频成为被告的现象,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向东莞市文广新局发送司法建议,提出加强对新申请成立的歌舞娱乐场所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及政策法规培训。在加大对故意侵害他人合法著作权行为处罚力度的同时,健全歌舞娱乐场所监管体系。

  对于法院的上述建议,东莞文广新局在回复中透露,该局将于明年1月至3月开展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动。

  东莞还将组织全市娱乐行业600多家经营单位成立统一的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强化歌舞娱乐行业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提供有效的社会化服务。(记者/黄少宏 通讯员/钟紫薇 曾维亮)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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