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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亲生儿未婚父亲受审 称只想为孩子找个好人家

2013年12月11日 15:10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我没想卖孩子,只是想给孩子找个好人家。之所以向对方要了8万元,是想避免孩子被人贩子贩卖。”25岁的贾某如此辩解自己在网上叫卖亲生儿的意图。今天上午,贾某因涉嫌犯拐卖儿童罪,在顺义法院出庭受审。

  贾某尚未结婚,他的女友只有17岁,还是个未成年人,但两人生了一个孩子。据了解,2012年4月份,贾某和女友明某到顺义区打工。刚来京两个月,明某就发现自己怀孕了,因年龄小又是未婚先孕,还没经济能力,就想把胎儿打掉。但是,因上班没时间去医院,且胎儿越来越大,故只能生下。后二人商量把孩子生下送人。于是贾某通过网络发帖送养婴儿,并明码标价5万、6万、8万不等。当年12月份,大连的王女士给贾某打电话说面谈,还说要是女孩就收养,承诺给贾某抚养费8万元。因不知是男是女,双方约定等生下来再联系。

  去年12月31日凌晨4时,明某生下一男婴。王女士闻讯从大连赶到北京顺义。王女士见男婴挺可爱,就答应抚养。明某出院后,王女士给贾某8万元,把出生刚4天的婴儿抱走。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贾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侵犯儿童身体自由和人格尊严权,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在今天的庭审中,贾某则有不同的说法。他介绍说,这8万元并不是卖孩子的钱,只是因为女朋友年龄比较小,没有结婚证,怕孩子不能上户口,再加上经济能力有限,所以就想找个家庭条件较好的人把孩子送养。贾某说:“当时我就想着多要点钱,可以减少是人贩子买孩子的情况。我要的越多,如果是人贩子,利润就越少,就越不可能是人贩子来找我买孩子。我就是想找个好人家把孩子送养,给孩子提供比较好的生活环境。”

  贾某说,他在烧烤店打工,每月工资有5000元,女朋友工资2000元,两人并不需要靠贩卖孩子生活。8万元中,一部分是怀孕和生孩子的营养费用,另一部分算借款,以后会偿还。

  “我当时真的不知道这会犯法,如果知道,我是不会卖孩子的。”贾某悔恨地说。贾某的辩护人说,从明某的证言可以看出,贾某最初的意愿只是送养孩子,并不是卖掉孩子。

  不过,贾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中,曾承认是卖孩子。

  顺义法院今天未对此案作出判决。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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