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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因琐事将丈夫砍伤 丈夫起诉两次离婚终获准

2013年12月13日 10:06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日前,红古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原告白某(男)与被告马某于1992年结婚。因婚前缺少了解,虽育有子女,两人在生活中常因琐事争吵。2011年8月,马某持刀将白某面部砍伤,马某也被白某家人打成轻伤。后双方均被红古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执行6个月。2012年,白某起诉离婚,因马某坚持不离,被法院驳回,但夫妻二人分居生活至今。今年10月,白某又一纸诉状将马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审理后,作出前述判决。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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