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乱性” 女方父亲要2万私了
今年的情人节,18岁的张某和醉酒女友发生了性关系。醒酒后,女友反悔了,女友父亲要2万元私了,没想到,张家人乘车前来送钱途中遇上了车祸。钱送晚了,对方等不及,报警了。12月16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铁西区人民法院获悉,张某因犯强奸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酒后“乱性”,女方父亲要2万私了
张某和女青年刘某同在一水果店里打工。对于两人的关系,张某说是男女朋友。同事也证实说,张某和刘某挺暧昧的,“我认为他们正在处对象”。今年情人节晚上,两人一同来到老板家吃饭。席间,大家畅饮,两人都喝了不少“老雪”。两个小时后,酒宴散去,两人一起离开。
刘某说:“喝多了,怎么回的家我也记不住了。”当日23时许,刘某醒来时,发现张某躺在自己旁边熟睡。同时,刘某发现自己的衣服全被扔在了地上。刘某将张某叫醒问,“你对我做了什么?”张某说,“还能干什么?就那点事呗……”刘某穿上衣服就出门并给父亲打了电话。
2月15日2时许,老板接到刘某电话后赶来,看到刘某的父亲已经赶来。刘某的父亲说,“让张某拿两万元钱私了”。张某给在新民的父亲打电话求援,父亲表示:“第二天一早就把钱送来”。
私了钱送晚了,“女友”报警了
身在新民的张父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给亲属打电话筹钱。次日一大早,张父就坐着亲属的车赶往沈阳。没想到,一路着急,车在沈阳二环路上肇事,与另一辆车撞到一起。等处理完交通事故,张父赶到时已经10时许,距离事发已近14小时。
张家人拿出钱款准备交给刘某父亲时,刘某说:你们来这么晚,我们都已经报警了。随后,警方赶到将张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张某辩称:“我们是男女朋友。刘某并没有喝多,是她自愿和我发生性关系的。”经过警方调查审理,张某被认定为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近日,铁西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趁刘某醉酒之机与其发生性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刘某发现被强奸后立即给父亲和老板打电话告知,并表现出不愿意的意思,且证言一直较为稳定。而张某口供不稳定,第一次笔录中称在刘某喝多了不清醒、不愿意的状态下和刘某发生性关系,后又称不知道刘是否同意,庭审中又提出刘没喝多是清醒的,因其供述前后矛盾,对后来翻供又不能提供合理解释,因此应以首次供述为准。
法院宣判,张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