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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被撞后婴儿早产死亡 法医:30%原因是车祸

2013年12月17日 09:54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轿车撞上一辆电动车,坐在电动车后座上的孕妇小芳摔倒在地。20多天后,小芳早产生下男婴,但是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她把车主及保险公司告上东西湖区法院,索赔40多万元。经法医鉴定,认定交通事故在男婴死亡过程中参与度为30%,记者昨天获悉,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8万元。

  去年8月,小芳坐在老公电动车的后座上出门。途中,电动车被王某驾驶的小车撞倒,导致小芳摔下车来。东西湖区交警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20多天后,怀孕近8个月的小芳早产,但是生下的孩子经过抢救无效死亡。

  小芳将王某及其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并申请法医鉴定交通事故外伤与婴儿死亡之间的关联。经荆楚法医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意见:男婴死亡与小芳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羊水过多引起的早产有直接关联,事故外伤之间无直接关联,但有一定参与度,参与度约为30%。

  双方随后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小芳夫妇8万元。(记者 高星 通讯员 董翠华)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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