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鼓浪屿城管拆违弄虚作假 30天工作一年半仍未完成

2013年12月17日 11:33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鼓浪屿上,一座座风格各异的建筑错落有致,形成了闻名遐迩的历史风貌建筑群。然而,屡禁不绝的违法建设破坏了原来的风貌。近日,厦门市纠风办发现鼓浪屿城管大队处理违法建设时选择性执法,甚至弄虚作假逃避监督。

  违建被认定要拆城管竟然不执法

  根据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应该在受理投诉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处置,属于违建的开具《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初步调查内容,应包括现场勘验、当事人询问笔录等。初查应在受理投诉之日起30日内完成。

  但是厦门鼓浪屿城管大队关于内厝澳路20号违建的执法档案显示,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规定开展执法工作。

  2012年4月26日,该大队接到群众投诉后,曾就业主拆除屋顶行为开出《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后查实该处在当年1月17日取得“修旧如旧”的修缮审批,没有进一步查处。过后,业主“将旧房拆除,新建钢筋混凝土基础已施工”明显超出修缮审批范围,鼓浪屿城管大队当年5月24日再次开出《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

  而后的近一年时间,鼓浪屿城管大队的监管执法偃旗息鼓,没有按照程序继续执法。直到2013年3月28日,群众再次投诉该处违建已竣工,鼓浪屿城管大队才到现场进行勘验,4月9日才对业主做询问笔录。

  4月10日,鼓浪屿城管大队向鼓浪屿管委会书面请示,此处违建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鼓浪屿管委会4月24日复函,认定此处违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应限期拆除。

  然而,鼓浪屿城管大队仍然没有执法。5月16日,违建当事人书面保证“现有屋顶不再加盖,庭院空地不再新建,扩建部分在一个月内自行整改”。直到12月6日、7日,厦门市纠风办开展调查,鼓浪屿城管大队才以内厝澳路20号业主在屋顶搭建钢架遮雨棚,在庭院内预埋钢筋准备建设,开具了两份《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

  至此,原本应在30日内完成的初查工作,鼓浪屿城管大队耗时一年半,仍没有完成。

  纠风办来查案卷城管竟伪造勘验笔录

  2013年2月底,朱某租赁了鼓浪屿鼓声路2号的四座房屋,准备开设旅社。朱某未取得相关许可,就于3月进行施工,陆续新建钢结构构建物、钢架铁皮构筑物、室外游泳池、室外木平台等。施工伊始,群众就开始投诉,其后的5月至8月群众仍持续投诉,但直到厦门市纠风办介入监督,鼓浪屿城管大队仍未完成立案。

  纠风办查阅相关案卷发现,相关材料只有今年11月18日制作的《立案登记表》,但因立案前的初查工作根本没做,无法报送厦门市城管执法局正式立案。相关执法人员还在12月10日补做《现场勘验笔录》和违建当事人的询问笔录,同时弄虚作假,将勘验日期提前至立案前的10月24日。也就是说,从材料上看,在长达9个月的时间里,没有相关查处资料或记录。

  虽然鼓浪屿城管大队一再解释曾进行过执法,但除了已经被证实日期造假的现场勘验笔录外,至今无法提供其他的材料。更为不争的事实是,违建就在城管执法人员眼皮下顺利竣工,投入经营。

  鼓浪屿的面积不大,该违建现场处于景区道路的显眼处,规模也较大(400多平方米),城管人员没有采取任何执法措施,直至违建房屋用于营业。

  下一步,厦门市纠风办将敦促鼓浪屿城管大队的上级管理部门,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追责。(厦门日报供稿)

【编辑:柳龙龙】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