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办营运证为幌子 骗同乡30余万元获刑
2013年12月23日 09:33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2013年3月,马鞍山博望区的王某在工作中认识了一名姓徐的男子,交谈中得知徐某是自己的同乡。徐某故意拿着“马鞍山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章及大股东“张本桥”的私章给王某看,并吹嘘自己在该汽车公司地位很高,徐某悄悄告诉王某,看在同乡的份上,可以帮他以12.6万元的价格购买出租车并办理营运证。这个价钱引起了王某的兴趣,要知道在市场上,连车带证至少得花60多万元。没过几天,王某和同事合伙交了12.6万元给徐某,并和他签署了一份协议。一周后,徐某又以支付购车款、油改气费用等事项为由,陆续问王某要了20余万元。
一晃一个月就过去了,营运证迟迟没有下来。今年5月份,徐某突然“人间消失”。
5月21日,警方在博望区某饭店将徐某成功抓获归案。根据徐某交代,因为自己经商不善、亏损严重,遂萌生签署虚假合同骗取钱财的念头。后徐某私刻马鞍山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章,并四处散布其能低价购买博望区营运证(带车)的消息。被抓捕归案后,徐某自愿认罪,并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今年12月中旬,法院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通讯员 孙葵 汪磊 记者 徐千惠)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