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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子谎称帮贷款 涉嫌诈骗钱财及珠宝受审

2013年12月23日 13:1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两名女子当庭受审。京华时报记者蒲东峰摄

  谎称银行信贷部主任,56岁的王保敬和39岁的赵海霞站在了被告席上。两人被控涉嫌诈骗他人现金及古董。最近,海淀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据海淀区检察院指控,2011年3月至4月,王保敬与赵海霞两人事先预谋,王保敬谎称赵海霞为河南省一农村信用社信贷部主任,可贷款6000万元,以该笔贷款与北京煌晟翰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煌晟公司)合作,并要求煌晟公司为其租一套房办公居住。为此,该公司花掉56000元为其租房办公,并称还被两人骗走50800元以及玉器、字画、佛盒等物品。

  海淀区检察院建议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该共同犯罪中,王保敬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建议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赵海霞是从犯,建议量刑从轻。

  庭上,王保敬及其辩护律师辩称,租房并非王保敬一人居住使用,所交房租也不应列为犯罪金额。况且,煌晟公司没有事先核实对方身份,其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故望法庭轻判,面对诈骗多件翡翠、夜明珠、佛盒等指控,王保敬称自己只拿过一个佛盒,还是赝品,其他东西只是在办公室见到过,自己并没有动。

  赵海霞则辩称,自己来京是为了要王保敬欠自己的钱,“当时王保敬介绍我是银行信贷部主任,我没说我是,仅是礼貌性地点了一下头,”提起家中13岁的女儿,赵海霞捂着脸哭了起来。

  赵海霞律师辩称赵海霞属于间接故意,且在该案中没有分得任何犯罪所得,故建议法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判缓刑。

  整个庭审中,煌晟公司派出代表称两人诈骗的珠宝价值不菲,并多次当庭要求两人归还,“你说我们的东西是赝品,那你也要还回来。”

  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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