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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审结35起“武疯子”强制医疗案

2013年12月23日 13:39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23岁的精神病人程某拿起菜刀砍死外婆,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份强制医疗决定书,对“武疯子”程某强制医疗。

  为保护社会免受精神病人侵害,也使精神病人得到妥善治疗,今年开始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新增了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截至目前,浙江法院共收到检察机关提起的强制医疗申请案件37件,已审结35件,均作出了强制医疗决定。还收到精神病人家属提起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案件1件,法院决定解除。

  “武疯子”,是指具有暴力倾向、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精神病人。近年来,精神病人实施暴力犯罪的案件频发,严重危及公众安全。浙江高院刑三庭庭长丁卫强介绍,分析审结的35起案件有三个特点:一是暴力行为严重危害人身安全(所谓“武疯子”行凶)的情况突出。其中,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死人命的13件,占37.1%;致人重伤的8件,占22.9%;致人轻伤的6件,占17.1%;其他如放火、持刀抢劫、伤害并妨害公务的8件,占23.5%。二是精神病人亲属的人身安全受到危害的情况较多。三是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的比例很高。

  “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前,对于一些‘武疯子’伤害他人的案件,由于大多数精神病患者家庭贫困,监护人根本无力看管或对其医疗。现在由政府对其强制医疗,这既是预防和减少精神病人危害社会安全举措,也是对特殊群体的关照。”承办程某案的法官说。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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