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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两次伪造证据骗贷300万元被刑拘

2013年12月23日 13:40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乐陵一男子张某利用伪造的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和购货合同骗取信用社贷款300万元,当自知无法偿还时,选择逃跑。近日,张某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乐陵市信用社客户经理刘某到经侦大队报案称,杨安镇石寺村鸿福面粉厂老板张某自2012年8月至12月期间共贷款300万元,但是期限已到,上个月去催贷时厂子还正常运转,可是这个月却被告知面粉厂倒闭了,张某也联系不上了。

  接警后,乐陵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根据摸排分析,蹲点守候,在乐陵城区某路口将张某抓获,张某对骗贷事实供认不讳。经调查核实,张某于2000年贷款成立鸿福面粉厂,起初张某还任劳任怨经营厂子,一年后按规定日期将贷款还清,可是后来因经营不善厂子亏损,欠了很多债,这时,张某就想到了再从信用社贷款还其他外债,于是使用伪造的税务登记证,编造虚假财物报表,并找到“熟人”乐陵市某粮食收储公司的刁某签订虚假购货合同,骗取贷款200万,可是200万到手后去除偿还外债,仍不够厂子支出。2012年12月,张某又采用同样的手段贷款100万。直到信用社人员上门催款,他自知再也没有办法偿还两笔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于是将面粉厂关闭,准备逃跑。

  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李榕 通讯员 苗丛丛)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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