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山林中私架电网捕猎 致人死亡获刑
2013年12月23日 13:56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想私架电网捕猎获利,不料却将村民电死。经重庆市江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从2010年起,黎某便在山里帮人看管数百亩山林。闲来无事,他就想“兼职”找点外财。听人说山里野生动物很值钱且容易捕获后,黎某便托人在网上购买了超高压捕猎器、电线等物品。2012年12月底,黎某在其看管的山林中人迹罕至的地段,安装了高压捕猎器和电网。
2013年1月7日晚,被害人王某在山林找寻走丢的家人时,进入黎某铺设的电网,不幸触电身亡。
事发后,黎某赔偿了王某亲属30余万元,并获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刘琳)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