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遭妻子岳母一起指责数落 持刀怒刺岳母数刀

2013年12月23日 19:23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因家庭纠纷,26岁的陈易(化名)跟岳母争吵不休,妻子跟岳母一起指责数落着陈易。在刻薄言语的刺激下,长期的积怨和压抑终于爆发导致杀人惨案。

  今年4月8日20时许,陈易在成都市青羊区的出租房内,因生活琐事与岳母和妻子发生吵闹和抓扯,岳母的数落让他很不堪,加之妻子的不理解,口口声声说要离婚,这让陈易心头的种种委屈和怨气爆发,他从桌上拿起一把水果刀刺向岳母的腹部、胸部,致使其受伤倒地昏迷。见水果刀刀刃折断,他又跑到隔壁厨房,拿起一把菜刀,向已经倒地昏迷的岳母颈部砍了两刀,同时叫喊道:“喊你们好生过日子,你们要爬坡,不过就不过,砍死你们给你们偿命”。

  陈易的妻子见状苦苦哀求被告人停手,并称:自己已经怀孕了,以后不提离婚了,愿意与被告人好好生活,请求被告人拨打120急救电话救自己母亲。听到妻子的哀求,陈易遂停止行凶,并跑到楼下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4月9日0时许,陈易被警方挡获,并扣押了被告人的作案工具菜刀一把和水果刀一把。经鉴定,其岳母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

  法院认为,从被告人砍击被害人的部位是颈部、胸部、腹部等要害部位来看,从被告人在被害人没有反抗力并倒地昏迷的情况下仍另寻凶器向其颈部连砍两刀的情况来看,从被告人犯罪时叫喊的内容来看,被告人主观上的杀人故意和客观上的杀人行为均成立,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主动停止继续砍杀被害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会同他人将被害人送上急救车救治,有效阻止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被告人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被告人陈易犯罪后没有向公安机关报警,没有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没有逃逸并能积极救助被害人的行为已经在“犯罪中止”的认定中得到法律评价。因此,不构成自首。综上,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王翠 记者蒋娜)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