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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退学欲讨已交学费 学校拒退还称其被开除

2013年12月24日 08:50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我交了5800元的全年学费,但10月份退学后,学校一分钱也不退。”昨天,19岁的孔颖向记者投诉安徽工商行政管理学校这一行为。该校郭校长告诉记者,收钱的是与其合作办学的培训机构,将督促该培训机构退还剩余学费。

  学生:感觉办学不正规退学

  今年8月,高考结束后的孔颖在网上看到安徽工商行政管理学校的招生信息,“我和同学看中这个学校是公办的,所以就报名了。”

  孔颖说,接待她的是负责招生的彭主任,当时彭主任称“只有2个名额了,报名要尽快”。

  记者在孔颖的录取通知书上看到,录取专业是“学前教育”,落款印章是“安徽工商行政管理学校”,日期是2013年8月19日。

  “上学后发现我们班上70多个学生,好多都是中专生,还有没参加过中考的初中生。”孔颖说,她感觉非常不正规,所以在10月20日申请退学。

  “我是从国庆假期后才上学的,总共没上几天学。”孔颖告诉记者,父母都是庐江农村人,学费都是血汗钱,来之不易。

  招生老师:被开除不存在退学费

  昨天,负责招生的彭主任对记者表示,“开学两个月,孔颖上学不到两周,符合学校给予开除处罚的规定。后来是她和她妈妈要求退学,我们为了不让学生的档案留下污点,就同意按主动退学办理,现在她怎么还来要学费。”彭主任说,被学校开除,就不存在“退还学费”的说法。

  对于严重旷课,孔颖解释称,她已经向班主任请过假,并递交了请假条获得批准,请假主要是参加驾驶员考试。

  彭主任希望孔颖及其家长联系她,只要能说出正当理由,就可以退还部分学费,如果不能,则不退还学费。

  校长:学费是培训机构收的

  昨天,安徽工商行政管理学校郭校长告诉记者,“学校招生办没有彭主任,与我们合作办学的培训机构有一个姓彭的,学费应该交给这家培训机构了。”

  那为什么录取通知书上有该学校公章呢?郭校长称,学校公章是被该培训机构违规盗用的,学校已经责令其纠正了。“我们会督促培训机构退还学费,不论是什么原因,既然退学了,就应该退还剩余学费。”

  安徽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相关人员介绍,目前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有规定,高校学生退学不论是何原因都要退还剩余学费,全年学费按10个月分摊计算。(新安晚报 郭娟娟)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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