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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车辆1年超限逾3次将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2013年12月24日 14:15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车辆非法超限如何才能遏制住?公路建设资金难题如何破解?海南公路建设凸显什么特色?12月23日,海南省交通厅、省公路局等单位联合召开发布会,详细解读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海南省公路条例》。

  加快绿色公路

  与旅游公路建设

  记者注意到,该《条例》首次提出加快推进绿色公路与旅游公路建设。“绿色公路建设要突出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娱乐等特色,将公路交通和旅游休闲相融合。”据悉,该《条例》要求:“有关部门在对旅游公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进行规划、审批时,应当保持新建、改建建筑与旅游公路周边环境景观的协调性,不得破坏旅游公路周边环境景观特色。”

  同时,《条例》还从四个方面对绿色公路进行了规范。一是规定了对公路建设的绿色原则要求,公路规划和建设应当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环境的原则。二是对公路如何绿化提出具体要求,公路绿化应当突出当地植物生态与景观特色,要建成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多色彩、多效益的、具有本省地域特色的绿色长廊。三是鼓励单位和个人多渠道投资公路绿化建设,实行谁投资、谁经营、谁收益原则。四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绿化责任,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公路沿线进行整治,绿化美化公路通行环境。

  六种方式筹集公路建设资金

  “要致富,先修路”,公路建设对一个地方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十二五”期间,我省计划投入600亿元用于公路建设,通车里程达到1000公里,基本建成“田字型”高速公路网络,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如此巨大的公路建设任务没有资金上的支持很难完成。如何才能破解公路建设的融资难题呢?

  “海南公路建设任务繁重,融资压力大。”省交通厅副厅长周文雄说,公路建设资金是最令人头疼的事。为此,即将实施的《条例》结合海南实际情况,规定了公路建设资金筹集的六种方式,除了财政拨款、金融机构的贷款外,国内外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个人的投资、捐款,开发、经营公路的公司依法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利用公路服务设施经营权、冠名权、广告经营权等方式筹集的社会资金及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方式,为海南公路建设提供了强大的资金保障。“这些举措有利于解决公路建设资金融资难的问题。”周文雄说。

  针对公路建设前期手续过长,影响到公路建设的推进等问题,该《条例》也规定,对已列入公路建设规划和计划的项目,可不再进行立项审批,以缩短公路建设前期手续。

  1年违法超限超3次将“吊证”

  为有效治理超限车辆,即将实施的《条例》从源头管理、路面执法、工作机制等多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和治理措施。

  周文雄介绍说,海南主要以流动治超为主,并在部分路段设立治超点。对此,《公路条例》规定水泥、沙石等货物集散地、建筑工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符合国家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站。若违规,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整改,对集散地、建筑工地或货运站等经营管理者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联合执法上,《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治超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路面治超监控网络,加大路面执法力度。

  值得关注的是,该《条例》对车辆超限等违法行为设定了处罚标准。如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将吊销车辆营运证,对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情节严重还可吊销道路运输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此外,《条例》规定,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如果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记者李坤东)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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