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已离婚 以感情为诱饵诈骗情人财物
2013年12月24日 14:27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已婚男子谎称已离婚,以感情为诱饵,诈骗情人母女财物27.5万元。今天上午,海口市美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7000元。
美兰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某已于2010年登记结婚。2011年年底,李某某在承包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某大厦的外墙工程时认识了居住在该大厦的亚花(化名),得知亚花在海口市有多套房产且是单身后,李某某主动接近亚花,并向亚花谎称自己已离婚,愿意跟亚花在一起,骗取了亚花的信任后与亚花发展成为情人关系。随后,李某某虚构各种理由以借款的形式先后骗取亚花及其女儿共计27.5万元。
2012年10月3日,亚花找到李某某索要欠款,李某某写下总额为30.3万元的欠条后潜逃回河南老家。2012年12月21日,李某某在安徽省阜阳市火车站被民警抓获。(记者谈星余 通讯员许平飞 王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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