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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重申“十条禁令” 顶风违纪将从严从快处理

2013年12月24日 14:55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为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狠刹“四风”顽疾,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断转变,在2014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之际,西安市纪委、监察局昨日专门下发通知,在全市重申“十条禁令”,狠抓“两节”期间有关纪律。

  “十条禁令”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三是严禁接受各种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四是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五是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特别是利用节假日之机,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相互送礼等活动。六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乱发钱物,违规使用财政资金承办各种活动。七是严禁用公款从事旅游、高消费娱乐等活动。八是严禁违反规定公车私用和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等行为。九是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和节日庆典活动,杜绝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十是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同时,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两节”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对“十条禁令”的宣传教育,扩大知晓率和影响面,大力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新风尚,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本地区、本部门执行“十条禁令”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从严从快处理,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切实把“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另悉,18日至20日,西安市纪委、监察局组成三个检查(调查)组,对区县、部门贯彻落实中央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贺年卡和烟花爆竹等物品的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同时对相关市场进行了调查。据有关企业反映,中央文件未下发前,还有一些单位有订制台历、贺年卡的,在中央提出要求后,已全部退掉了订单。(记者宋洁 通讯员袁战鸿)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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