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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房产被没收其妻异议被驳回 法院称查封无不妥

2013年12月24日 16:10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吴日晶原是正厅级干部,被法院判决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未料,在法院执行的过程中,他的妻子冼某提出,登记在吴日晶名下的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申请解封并终止拍卖。记者23日获悉,广州市中院近日裁定驳回了吴日晶妻子的这一执行异议。不过法院同时指出,冼某可以另循法律途径对确定属于她的部分申请解除查封。

  吴日晶原是广东新广国际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正厅级)。今年62岁的他,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现正在肇庆市四会监狱服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然而,法院在执行没收财产的过程中,吴日晶的妻子冼某却提出了异议,要求解除查封房屋。

  冼某称,查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是登记在吴日晶名下。法院查封、拍卖该房屋势必损害她的合法权益。

  另外,她称,查封的房屋为她与吴日晶的唯一住房,如果被强制拍卖处理,将使两人居无定所,不利于吴日晶的改造和社会和谐。

  广州市中院经审查,于本月初驳回了冼某的执行异议。广州市中院认为,由于该套房屋至今登记在吴日晶名下,据此,法院查封该房产并无不当。 (记者 董柳)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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