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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做业务员时留下客户信息 邮寄“子弹”敲诈18万

2013年12月24日 16:33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我收到一封信,还有颗子弹,喊我20日之前汇5万元到上面的账户。”今年11月15日,张强(化名)到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报警,并附上了一封敲诈勒索信。与此同时,居住在猛追湾辖区的马某、锦江辖区的符某也分别收到了同样的“恐吓”信件,要求两人分别把5万元和8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否则性命难保。他们还都收到了不同手机号码发来的催促短信。近日,实施敲诈的男子陈某被成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32岁的陈某是简阳人,2009年,陈某来到成都做保险推销员,2012年辞职转行。今年10月,父亲生病后,陈某觉得打工来钱太慢,要想想其他办法才行。一次上网时,从QQ上弹出的一个贩卖枪支的新闻,让陈某“灵机一动”。陈某交代,他做保险业务员时,把自己的客户信息专门登记在一个笔记本上,每个客户的经济情况他都比较清楚,购得“子弹”后,他从本子上选取了3名客户,“他们都开很好的车,很有钱”。随后,陈某通过快递公司将装有“子弹”的包裹和敲诈勒索信,分别寄给了这3名客户,共敲诈18万元。但他没想到的是,选中的3个恐吓对象都没上当,反而报了案。经调查,程某寄送的“子弹”是模型,并无杀伤效果。(成华检 记者 孙兆云)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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