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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外遇得子不愿担责 拒做亲子鉴定被判系生父

2013年12月25日 08:51 来源:中国宁波网 参与互动(0)

  女子与男友分手后,才发现自己已有8个月身孕,而这时,她才发现男方有家室。女方生下儿子后,向男方索要抚养费。男方不承认儿子是自己的,也不配合做亲子鉴定。昨天,法院缺席判决亲子关系成立。

  女子文某出生于1992年,两年前来北仑务工。去年7月初,在文某20周岁的生日派对上,她认识了王某,两人一见钟情,陷入爱河。同居不到三个月,两人间就产生了矛盾。两人后来和平分手。

  分手后,文某如常生活了大半年,直到今年5月,家人发现了异样,到医院一查,竟发现已经怀孕8个多月了。因怀孕时间较长,文某决定把孩子生下来。推算了一下怀孕的时间,她找到了王某,可当她找到王某时,却发现对方不仅有老婆,还有一个已经6岁的孩子。

  无奈的文某还是将孩子生了下来。孩子出生后,王某来看过一次,便没了音信。文某希望王某负起养育孩子的责任,便来到北仑法院,替儿子起诉要求确认亲子关系。

  第一次庭审中,王某说如果亲子鉴定表明是自己的孩子,他将负起责任。文某于是向法院提出申请亲子鉴定,王某表示同意。谁知,当法院安排好鉴定事宜时,王某却玩起了失踪,导致鉴定无法进行。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为证明存在父子关系提交了同居生活证明等相关证据,被告却在选定鉴定机构后失踪。按照《婚姻法》解释(三),“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主张成立”。据此,法院作出缺席判决,确认王某和文某的儿子存在亲子关系。宁波晚报 记者 黄金 通讯员 邢潇潇 北璎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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