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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纪委通报11起典型违纪案件 15人受处分

2013年12月25日 09:06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日前,浙江省纪委对全省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切实担负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锲而不舍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解决“四风”问题。

  这次通报的11起典型案件,涉及11个市。从问题性质看,有的借婚嫁收取礼金,有的收送礼券礼卡,有的公款吃喝,有的公款旅游,有的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及月饼,有的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有的参与由服务对象支付费用的旅游活动,均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此进行了严肃查处,共有15名党员干部受到了党内警告以上处分,最重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及的违纪违规费用全部予以收缴或者退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全部责令退赔。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把11个典型案例及有关要求在2014年元旦前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引导、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规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不断取得新成效。

  通报强调,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和省委态度坚决,要求明确,关键是要抓落实。元旦、春节将至,各地各部门务必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通知精神,落实好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规定。

  严格执行省委“六个严禁”,不得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不得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不得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不得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本报通讯员 颜新文 吴玲娟)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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