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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越南女孩在江苏打3年黑工 独自出逃晕倒街头

2013年12月25日 09:15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一个只有11岁的越南女孩,被母亲非法越境带到中国,没想到一到中国,她就和母亲走散了,随后的三年里,她被人送到工厂打起了黑工。

  不久前,她独自出逃,却晕倒街头,幸好被高邮警方所救。日前,警方已经将她的情况上报到公安部,有关部门已经和越南大使馆取得联系,这个今年才14岁的女孩有望回到越南家中。

  女孩晕倒在河堤上

  10月22日18:14左右,高邮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有一个小女孩睡在了河堤上,不知道什么情况。

  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小女孩躺在河堤上,一动也不动,身子蜷缩着。民警喊了几声,但小姑娘没什么反应。民警走上前仔细一看,发现女孩生命体征不稳定,已经奄奄一息。

  见此情景,民警随即将她抱上警车,带到了派出所。小女孩这时已经苏醒过来,民警发现,造成她身体不适的原因可能是因为饥饿。民警随即准备了饭菜喂给小女孩,等她吃完后,她终于渐渐恢复了体力。民警随即又安排人带她洗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

  一切忙完了,民警才跟她聊了起来,这才揭开了女孩的一段离奇经历。

  非法入境后成“黑工”

  这个女孩名叫小玉(化名),越南人,今年14岁。她说,3年前,她和母亲准备到嫁到中国的姐姐家玩。当时妈妈带她走的一条小路,步行进入中国境内,根本没有经过检查站。到了云南后,她们来到一个车站,就在那个车站,小玉和她的母亲走散了。“后来一个好心人将我带回家。”小玉说,在对方家过了几天后,一个定居在云南的越南人见到了小玉。

  这个越南人叫阿英。她给了照顾小玉的一对夫妇一笔钱,表示自己和小玉是老乡,以后她来照顾小玉。善良的云南夫妇放心地将小玉交给了对方,没想到,从此以后,小玉却成了阿英赚钱的工具。

  阿英将小玉带到了淮安一家制衣厂,安排了一个剪线头的工作。这个工作难度并不大,尽管小玉小,但还是可以完成。一个月的工资有一两千元,但这些钱,全部被阿英拿走了。就这样,小玉为阿英赚了三年的钱。为了防止小玉逃跑,平时阿英不会给小玉一分零花钱。

  独自逃跑途中晕倒

  今年年初,当地警方展开对外来人员进行突击检查活动。阿英为了防止小玉被警方发现,让一个亲戚带着小玉来到安徽天长躲避风头。这三年中,小玉已经学了很多汉语,她知道自己来到了天长。

  小玉来到的这户人家,是一对夫妻和一个小孩。平时就女主人和小孩在家。为了讨好新主人,小玉几乎包揽了全部家务活,可尽管如此,还是经常被骂。每次被骂,小玉就会想妈妈。她决心去找妈妈。

  10月26日,她趁主人不注意,偷偷跑了出来。尽管一路上没吃的没喝的,但她还是坚持跑到了高邮,累了就睡在桥洞里,渴了就喝点水。最后终于因体力不支晕倒在河堤上。

  小姑娘有望不久回家

  根据小玉的介绍,她有爸爸妈妈还有一个哥哥,三个姐姐,两个姐姐嫁在中国,但具体在哪里她不清楚。警方根据小玉所说的情况,找到了天长的那户人家,尽管没找到人,但小玉的有关说法却得到了周围邻居的证实。

  高邮警方随后将小玉带回高邮,暂时安置到高邮救助站。昨天记者从高邮警方获悉,小玉的情况警方已经上报到公安部,目前公安部已经和越南大使馆取得联系。期待能够早日找到小玉的家人,将小玉送回越南家中。

  那些与外国人入境居留有关的新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记者梳理了其中与外国人留宿、打工有关的几项规定。

  规定一:家中留宿外国人要到派出所备案。规定指出:留宿外国人,应当在外国人入住后24小时内,由外国人或留宿人持外国人护照、留宿人户口本等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的,予以警告,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解读:哪怕外国人是自家亲戚,即便在自家留宿,超过24小时的也要备案。外国人在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

  规定二:雇外国“黑工”最高可罚款10万元。规定指出: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将处每非法聘用一人1万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所有违法所得。

  ●解读:想给孩子请外教?一定要看看所聘用的外国人有没有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没有这两类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通讯员 秋风 金陵晚报记者 姜静 吕强盛 整理)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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