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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收到李怀亮复议申请 要求国家赔偿147万

2013年12月25日 10:02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与浙江叔侄案赔偿相比,李怀亮的赔偿偏低。其中精神损失,浙江的是45万,平顶山才给20万,一年还不到2万元。”24日,省高院收到李怀亮的国家赔偿复议申请,李怀亮认为平顶山中院给其98万元的国家赔偿偏少,向省高院申请复议,要求国家赔偿147万元。李的代理律师称:其目的是为推动和改变国家赔偿中同命不同价现象。

  “之前给的20万元太少了,羁押12年的李怀亮,比起在监狱服刑10年的浙江叔侄案赔偿少得多。”针对这次复议申请,李怀亮的律师王永杰表示,与浙江叔侄案赔偿相比,李怀亮的赔偿明显偏低。李怀亮在申请书中说:“如果浙江叔侄案监狱服刑劳动10年,赔偿精神抚慰金45万元,我被羁押12年,精神抚慰金500万元也不多。但我仅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54万元,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都不想给我,我确实难以接受。”

  李怀亮的姐姐李爱梅表示,赔偿办告诉她说,因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不一样,因此最终做出的赔偿数额也不一样,相比浙江叔侄案,河南省能够给予李怀亮的赔偿数额只能这么多。

  “因为李怀亮生在河南叶县,因为河南比浙江穷,所以就该少赔吗?这样的司法理念我理解不了。”王永杰说,同命应当同价,每个无辜公民的自由同样宝贵。中国的法律应该是统一的。公民的权利是靠公民自己维权,一步一步推进和争取的,不管省高院这次如何裁决,希望李怀亮的复议,能改变国家赔偿中同命不同价现象。 □记者韩景玮 实习生乔小广 董晓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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