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甘肃酒泉中院审判庭庭长接受当事人吃请被调离

2014年01月07日 11:06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据甘肃廉政网通报,酒泉市纪委近日将5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了曝光。

  1.金塔县司法局局长向光俊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属挥霍公共财产行为,金塔县纪委给予向光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玉门市发改局副局长、物价局局长宋成鹏公款购物于当日赠送遭拒后,由个人保管,玉门市纪委给予宋成鹏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宋成鹏退赔公款购买购物卡费用,对报账员李某予以诫勉谈话。

  3.酒泉市环保局副局长曹卫东下班后私驾公车与私家车发生刮蹭后,利用分管财务便利签字报销了不在保险范围内的后护杠更换费用,属违反廉洁自律行为,正在接受纪委处理。

  4.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谈继光接受当事人吃请,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予谈继光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审判岗位。

  5.瓜州县广至学区、三道沟学区在2013年教师节期间,用公款为教师发放纪念品。瓜州县纪委决定对广至学区区长姚存泉、三道沟学区区长陈爱斌给予诫勉谈话,并责成瓜州县教育局领导班子向县纪委作出书面检讨,局长汤玉冰、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张智新在教育系统中小学区(校、园)长例会上作出检讨。

【编辑:王安宁】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