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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船老大为争捕捞区“斗殴” 肇事方赔偿135万元

2014年01月07日 15:11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为争抢海上捕捞作业区,两个船老大互不相让,一方将对方的渔网损坏,另一方叫来朋友,驾船故意冲撞,造成对方渔船船体严重毁坏。事后,冲撞渔船的肇事一方赔出人民币135万元。

  去年10月11日傍晚,来自舟山岱山的船老大俞某某驾船在北仑附近的海区投放好渔网,开始捕捞作业。这时,来自奉化的林某也驾驶着渔船到这片海域准备捕鱼。为了争夺这个捕捞作业区,双方进行了“谈判”,可惜谈崩了。

  林某准备起锚离开,操作中他将船锚抛在了俞某某投放在海里的渔网上。俞某某见自己的渔网受损,故意用船头撞击林某的渔船,导致林某渔船的驾驶台左侧受损。林某的船在离开现场时,再次损坏了俞某某的渔网。

  气愤的俞某某便叫来了在附近海域捕鱼的夏某、俞某等人。他们各自驾驶着渔船来到现场,先后故意碰撞林某的渔船。待双方渔船相近时,他们登上林某的渔船,对船上的设施和其他物品进行打砸。林某赶紧打电话报警。

  接警后,海警二支队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其间,俞某某等人与林某达成了协议,同意赔付给林某135万元。前天,北仑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犯罪嫌疑人俞某某、夏某、俞某3人向北仑法院提起公诉。(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木木 北璎)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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