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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海外有风险 中介选择需谨慎

2014年01月07日 17:50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参与互动(0)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许多国人出于投资、教育、医疗、居住等考虑因素,纷纷选择奔赴海外移民生活。在移民热潮不断升温的同时,因移民而产生的咨询中介服务也引发了诸多纠纷。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移民中介服务所产生的委托纠纷。

  案情回放:

  2012年3月,李女士满怀期待与某移民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协议》,委托该移民中介为其办理向美国申请非技术工就业移民签证事宜,并支付了第一期服务费10万元。随后,李女士发现自己收到的移民申请表格存在信息错误,导致自己的工作经历涉及造假或虚假陈述,违反了美国的相关移民法,可能永久被拒签,无法实现合同目的。2012年4月,李女士向移民中介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但对方一直不予退款。李女士认为该移民中介存在重大过失,遂将其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移民中介立刻归还合同款10万元。

  双方争议:

  法庭上,李女士称,移民中介将自己的学历和工作经历填写错误,根据移民申请表格中美国相关法律的要求,信息填写错误的后果是李女士工作经历涉及造假或者虚假陈述,违反了美国的相关移民法规,可能导致永久被拒签。李女士多次与该移民中介电话和短信交涉,均未得到明确答复。2012年4月28日,李女士向移民中介邮寄了解除合同通知函,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并退还10万元服务费。随后,李女士查询到该移民中介于2012年5月2日签收了解除合同通知函。

  移民中介辩称,其不存在重大过失,也不存在虚假宣传,合同目的可以实现。李女士存在违约行为,该公司不应退还任何费用。此外,该移民中介提起反诉,要求李女士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第二、三期服务费共计22万元。

  李女士不同意该移民中介的反诉,辩称自己作为委托人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其书面发出解除委托合同的通知在先,对方的反诉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法官析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女士和某移民中介签订《委托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如实履行义务。根据合同法规定,委托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李女士于2012年4月28日向某移民中介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该移民中介于2012年5月2日签收,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已于当日解除。移民中介要求继续履行《委托协议》的反诉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根据双方约定,该移民中介为李女士填写的申请表格中学历和工作经历存在错误,使李女士面临拒签风险,且该移民中介未将申请手续进展情况及时告知李女士,未能尽到合理的注意和勤勉义务。因此,针对李女士要求移民中介返还服务费的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协议履行及委托事项的完成情况,酌定返还金额为5万元。

  某移民中介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审判决。

  法官提醒:

  目前,很多人选择通过移民中介来办理移民手续,但对于移民过程中存在的各项风险仍需谨慎处理。

  首先,在选择移民中介时,要确认对方是否为正规的中介机构。只有具备公安机关发放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的移民中介,才能够办理合法的移民中介服务。

  其次,选定移民中介后,双方要签订书面的委托协议。对于移民项目、办理时间、办理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和退款条件等事项都应进行详细约定。特别在签订外文合同时,可以请专业人士翻译后再行签约。

  第三,移民申请过程较为漫长,移民中介通常会分阶段收费,申请人在支付各阶段费用时,应当要求移民中介出具详细的费用清单并索要付款凭据。

  最后,在移民过程中,申请人应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有些非法移民中介为了赚取高额中介费用,不惜弄虚作假,编造材料,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移民,这种情况一旦被发现,申请人将被列为黑名单,不得再申请进入同一个国家,即使蒙混过关,被发现后也会被剥夺移民资格并且驱逐出境。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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