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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发布节俭过节通知 严禁借节日公款吃喝送礼

2014年01月10日 10:33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期,市纪委、监察局发出《关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并持续开展明察暗访。检查情况表明,尽管市里三令五申,并处理曝光了一些典型问题,但仍有个别单位和少数党员干部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等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为此,市纪委相关负责人重申,时值两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中央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相关纪律要求。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使用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车辆使用审批、入库管理、定点停放等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擅自驾驶公车;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定点接待和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吃喝及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规定以及奢侈浪费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记者 黄璜)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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