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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后山藏10吨油罐 最高或被罚5.5万

2014年01月10日 14:1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消防部门要求立即拆除 最高或被罚5.5万

  昨日记者从中山消防获悉,开发区消防大队日前发现江尾头江陵路的一家餐厅厨房的后山居然有一个重达10吨的巨型储油罐,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开发区消防大队日前对张家边一带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整治时,发现位于江尾头江陵路的一家餐厅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该餐厅厨房内的消防栓已损坏,应急照明灯也无法正常工作。

  该储罐隐蔽地藏在山林树枝中,走近仔细查看,表面已锈迹斑斑,没有明显的标示,只能隐约看到容量为10吨。

  餐厅负责人马某介绍,该储罐主要用来储存醇基油(丙类化学危险品),供厨房炒菜用,但并未向安监部门报批相关手续。

  据悉,醇基油是以醇类(如甲醇、乙醇等)物质为主体,加入醇基油添加剂配置的液体燃料,具有易燃性,放在空气中或泄漏而产生的蒸气,一旦与空气混合,容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到着火源会引起爆炸或其他危害。

  由于餐厅周边均为居民住宅,一旦不慎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消防监督员对餐厅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拆除该储罐,并重新维护保养场所内所有消防设施。根据消防法的相关规定,该餐厅或将面临最高55000元的行政处罚。(记者陈维澈通讯员谢淑媛、张少俊、冯玉芳)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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