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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工干一天活双手烧伤才知搬的是剧毒氢氟酸

2014年01月10日 16:27 来源:中国吉林网 参与互动(0)

刘先生的手指不能正常弯曲 记者 蒋盛松 摄

  一个多月前,长春市民刘先生找到一份装卸工的工作,不想只做了两天就发生了意外,双手被不明液体烧伤,其中4根手指较重。

  “出事了,我才知道搬的是氢氟酸,是一种有毒的危险化学品。现在,出院半个月了,受伤的手指还不能弯。”他说。

  装卸工被危险化学品烧伤

  刘先生今年47岁,去年11月21日,他到长春市亚泰北街一家物流公司当装卸工,每月工资2500元。

  第二天13时许,一辆大挂车运来了很多货物,他和一名工人在车上搬运,一名司机开叉车在车下搬运。货物很多也很杂,有塑料编织袋、木箱、塑料桶等。在搬运塑料桶时,他感觉到手套有些湿,开始以为塑料桶上方把手附近有水,不过闻了闻,发现有一股酸酸的味道。

  他问工友:“这桶上也没有字,里边装的啥呀?怎么有股酸味呢?”工友表示没事,以前也卸过。于是,他就继续搬运。

  “当日16时许,我觉得手指疼,工友也疼,就用凉水冲洗,也不管用。”刘先生说,当日20时许,他被送到长春烧伤医院检查,但这种液体到底是什么没弄清楚。

  昨日,他说,当时物流的人也只知道是化学品,但到底是什么也没弄清楚,后来问了山东的总公司才知道是氢氟酸。此后,他住院一个月,手术了两次,花了一万多元医疗费,这些钱都是物流公司支付的。

  协商赔偿 双方未达成一致

  出院后,刘先生找到物流公司,协商有关赔偿等问题,但未能达成一致。“这边是分公司,啥都不管,让找山东的总公司,但总公司说只能赔偿5000元加上一个月工资。”他说,受伤的手指还无法正常弯曲,也需要继续观察治疗。这伤要恢复好得一年,也进行了司法鉴定。

  昨日,记者来到这家名为淄博宏亮物流长春分公司的办公地点。负责人孙女士并不在,记者与她进行电话联系。她表示,自己也是一名打工者,这事处理得由山东淄博的总公司负责。

  记者拨打了总公司电话后,一接电话男子以正在开会为由,没有接受采访。由于双方就赔偿问题没达成一致,目前刘家人已找到律师,准备起诉这家物流公司。

  危险化学品不能随意运输

  昨日,长春市宽城区安监局工作人员说,物流公司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得有资质,还要有专用车辆、专业人员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应依照有关运输规定,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并向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等要取得从业资格。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应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罚。

  ■相关链接

  氢氟酸

  记者查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得知:氢氟酸别名氟化氢溶液,酸性腐蚀品,危险货物编号81016,是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氢氟酸为无色透明有刺激性气味的发烟液体,纯氟化氢有时也称作无水氢氟酸。具有极强的腐蚀性,能强烈地腐蚀金属、玻璃和含硅的物体。有剧毒,如吸入蒸气或接触皮肤会造成难以治愈的灼伤。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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