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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简短举报信或藏大案情

2014年01月14日 09:1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有时一封信,信封很大,拆开一看,五个大字,或者六个大字,‘某某某是腐败分子’,你说这怎么查?”江苏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王唤春谈核实举报信难度:一些言辞含糊、线索笼统、无实质性证据的举报,核实起来有一定难度。(1月13日中国新闻网)

  一封举报信,若言辞含糊、线索笼统、无实质性证据,核实起来确实有一定难度,对于立案调查,更是“理由不充分”,更别说是只有五六个字的举报信了。但有时候,就是这五六个字的举报信,或许就是大线索,其背后隐藏着的是大案情。

  这不是揣测,在近几年来的反腐案件中,确实存在“简短举报信隐藏着大案情”:“凭借一封38字且语焉不详的匿名举报信,破获建筑领域11件贿赂案”、“凭借一封50字的匿名举报信,揪出六名贪官”、“4行字举报信,挖出千万巨贪”等。

  从以上事例中,可以获得这样一个认识,举报信不在字多字少,字多了,案情清楚明了、证据确凿,有利于相关机关的坐实不假,但字少的,虽然举报得“无证无据”,但不等于被举报者无腐败实事,这或是举报者不愿意过多地说出,或是举报者心中有数,只是没有获得相关的具体证据,只能提供“某某某是腐败分子”这一笼统线索,让相关机关对此官员重视,以此法尽一个公民的责任,至于查不查,那是相关机关的事。

  民间流传着一句顺口溜:“不查都是孔繁森,一查都是王宝森”,当然是夸张说法,但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腐败现象的严重性。人民群众举报,哪怕是几个字的举报信,也表明了群众对检察机关信任,更或是大线索。而“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既打“苍蝇”又打“老虎”,是反腐败的总要求,因而,对“几个字的举报信”也当慎重对待,不能把它太轻看了。(张绪才)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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