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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要求所有拖欠民工工资案春节前执结

2014年01月14日 11:1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再动员、再部署推进全省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要求全省法院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突出民生优先的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一批关系群众基本生活的执行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省各地法院上报的1179宗未结涉民生执行案件将在今年6月底前基本执结。

  千余宗未结涉民生案半年内执结

  据了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广东高院迅速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工作方案》,分排查准备、集中执行、总结汇报三个阶段,采取多种方式,深入推进该项活动取得实效。经过排查,目前广东全省各地法院上报的2013年底前未结的涉民生执行案件总数为1179宗,涉及标的金额1.2亿余元。按照工作部署,这批案件将在今年6月底前基本执结。对于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经终结本次执行的部分涉民生案件,在活动清理期间,如果发现财产线索的,也要及时主动恢复执行。

  在集中执行阶段,广东高院要求,今年1月至5月,全省各级法院要集中本辖区执行力量,加大对已报未结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加大执行威慑力度,积极主动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严厉打击各种规避执行的行为,努力兑现执行债权,及时执行到位并发放执行款。建立健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探索多种形式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特别是要向金融机构、金融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实行信用惩戒,通过公开执行信息来提升执行威慑力度,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推动社会诚信建设。

  条件具备时建立制度规范

  广东高院还要求,各级法院要在春节前用20天左右的时间集中执行完毕所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案件,让农民工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在今年3月底前,对所有被列入本次专项活动的案件,执结率要达到70%;6月20日前应全部基本执结。

  广东高院执行局局长许佩华介绍,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在执行案件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这类案件执行的效果,与普通人民群众的生计紧密相关,特别是对于农民工、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来说,更是事关其基本生活保障。比如广东省梅县人民法院近日执行的涉及106名工人被拖欠工资的系列案件,法院通过查封被执行人机械设备及原材料,通过评估、拍卖程序,在春节前将167万元拍卖款发放到工人手中,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关怀。

  许佩华表示,对于涉民生专项执行工作,近年来广东不少法院开展了积极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要进一步加以总结推广,条件具备时要研究转化为相对稳定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司法为民的长效机制。在这次专项活动中,各地法院也要注重总结经验,认真梳理涉民生案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提供参考依据。 (记者/陈捷生 通讯员/裘晶文)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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