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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送达让法院和当事人双赢

2014年01月14日 14:42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2011年9月,重庆法院在全国率先开展司法文书电子送达试点工作,重庆市一中院、九龙坡区法院、江北区法院等8家法院先行试点。2013年4月和9月,召开推广会,将试点法院扩大到12家。从2013年9月至12月,全市试点法院发送电子文书15418份,送达11753份,送达成功率76.23%。重庆法院深化工作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并推出了司法拍卖、执行分权、院长邮箱等改革创新举措,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这些改革之所以取得一定成效,是基于对创新举措一直以来的两个考量:必要性与可行性。目前大力推广电子送达,也是如此。

  司法文书电子送达是指通过专用电子送达系统,在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之间实现安全的文书送达和数据交互的送达方式。

  从必要性讲,当前社会人口流动大,传统送达方式耗费人力物力,且送达时间长、收取回证难,当事人也呼吁高效便捷的新送达方式,同时“送达难”已严重影响了法院审判工作;从可行性讲,信息化技术发展一日千里,公司、个人都在享用互联网技术,电子送达具有节省人力物力、送达时间短、收取回证快等特点,可以有效减轻办案人员负担,更加快捷地服务当事人。从试点情况看,电子送达可以缩减办案成本。重庆主城区基层法院邮寄送达年均耗费20万元左右,若替以电子送达,一个案件少用一封特快专递可省20元,全市法院年均30多万件案件,一半使用电子送达即可节约经费300余万元。

  “选择小题目,做出大文章”,这是重庆法院在工作机制改革创新上历来推崇的理念。相对于法院整体工作水平提高、实现新跨越的目标,“送达难”只是我们正致力解决的其中一个难题。电子送达是重庆法院工作机制改革的一个创新点,下一阶段我们将在全市法院推广司法文书电子送达,并将进一步做好顶层制度设计,研究电子送达的管理模式,以及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重庆公众服务网的结合问题,同时加强与市司法局、律协、银行等单位的联系,并继续加强与研发单位的深度合作,鼓励有条件的法院继续进行探索,一步到位。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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