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淑侠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涉嫌失职人员等待宣判
张淑侠今天上午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听取判决后被带出法庭。新华社发
今天9时15分,陕西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张淑侠涉嫌拐卖儿童一案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淑侠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解读
张淑侠罪行严重从严惩处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以获利为目的,将多名婴儿拐卖给潘某某等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公诉机关认为张淑侠拐卖儿童致1人死亡的情节不能成立,但该名婴儿被拐卖后,相关人员认为该婴儿已死亡将其抛弃在垃圾沟内,张淑侠应承担该婴儿被抛弃无法找到的责任。
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淑侠身为医务人员,利用诊疗之便,采取编造婴儿感染难以治愈疾病,身体有畸形等手段,拐卖新生婴儿多人,其行为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张淑侠虽有坦白情节,但综合全案犯罪事实依法应从严惩处。
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淑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庭审回顾
涉嫌失职人员等待宣判
2013年12月30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淑侠进行了公开审理。张淑侠共涉嫌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嫌被拐新生婴儿7人,其中一名婴儿被卖后死亡。
2014年1月6日,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王莉、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副院长姚军民、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产科主任高文平、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房原临时负责人司欣涉嫌失职罪一案,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将择期宣判。
受害家人
起诉妇幼保健院未立案
今天,最早报案并掀开张淑侠贩婴案冰山一角的来国峰,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外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的家庭所受创伤至今没有痊愈。来国峰已经于今年1月7日向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起诉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目前此案尚未立案。
来国峰告诉记者,通过自己新出生的儿子即遭拐卖一事,他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对贩卖人口的打击力度,对人贩子就要重判。婴儿的父亲来国峰这样总结造成自己刚出生的儿子离奇丢失的悲剧根源。“就像张淑侠联系买我儿子的那个山西人贩子潘桂串,以前拐卖孩子,就被判了5年,出狱后继续干老营生,还不是因为处罚得不够。”
来国峰强调,他不接受妇幼保健院和张淑侠的道歉,“我不接受这个迟来的道歉”。来国峰称,针对此事,他决定通过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
综合新华社 央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