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江重新评查10.8万案件 力求不发生冤假错案
中新网杭州1月18日电(记者 江耘 见习记者 张骏)2013年,“两张叔侄强奸案”和“萧山五青年抢劫杀人案”引起社会强烈关注。18日,在浙江省人大二次会议上,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在作《浙江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表示,发现这两起冤错后,浙江检察机关吸取教训,在全国率先推行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模式。此外,又历时5个月,对该省2012年以来办理的10.8万件公诉案件、死刑案件逐件开展了评查,逐项落实整改措施,予以纠正。
2003年,浙江杭州发生一起“强奸致死案”,嫌疑人二审分别被判死缓和15年徒刑,服刑10年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二人无罪。自此,叔侄二人终于等到冤错纠正。
另一起冤错,浙江萧山五青年抢劫杀人案再审开庭等了18年,青年已步入中年。
为了吸取教训,陈云龙表示,浙江省检察院先后召开反思两起错案教训的电视电话会议,组织该省检察机关开展严防冤假错案大讨论,制定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十八条意见,并对检察环节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报告显示,2013年,浙江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组织开展危害民生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05件、撤案448件,纠正漏捕、漏诉1311人,纠正违法侦查行为1153件次。
另外,还加强了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353件,同比增长36.3%,法院已改判、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194件;坚决打击恶意串通虚假诉讼,通过再审检察建议、抗诉纠正错误民事裁判43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线索143件,追究刑事责任45人,依法查处执法司法人员受贿、徇私枉法等犯罪124人。
陈云龙强调,2014年,浙江检察机关将努力做到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体现公平公正,把牢法律底线,不发生一起冤假错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