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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检机关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

2014年01月19日 11: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1月19日电(曾鼐 于立霄)北京严防冤假错案,2013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情节显著轻微、认为不构成犯罪的431人,依法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18件刑事案件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这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池强和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19日分别在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介绍的。

  2013年是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实施的第一年,“不枉不纵、不错不漏”、“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成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

  市高法慕平院长则重申:要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理念,“坚持疑罪从无,坚持证据裁判,强化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池强说,2013年,市检察院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对情节显著轻微、认为不构成犯罪的431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保障无罪者不受刑事追究;对20件案件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

  池强介绍,去年,检察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7件、撤销案件106件;对侦查行为不规范等现象,依法启动了调查核实程序,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95份,“对遗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追捕、追诉,努力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

  对于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池强说,2013年,北京审结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722件,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1472件申诉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对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向法院提出抗诉90件,法院再审后原裁判改变率达84%,同比上升了9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3件。

  池强表示,在法律监督工作中,要依法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

  池强提出四点希望:一是注重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二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三是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70名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工作,帮助他们改过自新;四是依法保障军人及军属合法权益。

  谈到今年的工作重点,市高法慕平院长称,2014年将推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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