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一村干部冒领村民补贴1.7万元被判缓刑
2014年01月20日 10:49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日前,合水县何家畔乡原党委委员兼郭家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武某因犯贪污罪,被合水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武某在担任村支书期间,保存有部分村民的惠农存折。在为村民申报救济款时,产生了虚报救济款的想法,遂在13户村民名下申报了救济款,并冒领了该款项。武某同时冒领了14户村民名下的良种补贴、10户村民名下的草原(禁牧)补贴。截至2013年9月,武某共冒领救济款、良种补贴、草原(禁牧)补贴共计17865.1元。法院审理认为,武某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武某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且积极退缴全部赃款,故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