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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代表建议在省市县三级政府建法律顾问制

2014年01月20日 14:2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由翟峰等12名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有必要作出全面深入贯彻实施《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决定”,被确定为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号议案。

  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依法行政,将法治理念渗透到工作当中,成为代表热议的焦点。

  省人大代表、全国律代会代表、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才伟专门提交了一份建议,在省市县三级政府组建专业律师顾问团,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活字典”。

  省人大代表刘才伟是职业律师,与此同时,他还是广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武胜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正是基于做法律顾问的亲身实践,刘才伟在今年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普遍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

  刘才伟认为,目前,国内不少城市已经探索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由于一些瓶颈问题,一些法律顾问团成为了“蛋糕上的裱花”。更多时候,“等把事情搞砸了,才想到律师。法律顾问团最终变成了‘消防员’。”

  刘才伟建议,政府应转变观念,让法律顾问广泛参与决策和监督,除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民事和行政诉讼服务等外,还应从多角度、全方位全程介入政府日常工作。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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