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张海伪造证据获减刑案仍在办理
2014年01月20日 16:00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执法要有利于建立广东营商环境的新优势、改革开放的新优势”,19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在参加揭阳代表团的分组讨论时,对广东检察机关办案提出了新要求。
郑红指出,执法办案要坚决惩治犯罪,严惩腐败,但是一些大案会涉及很多企业、老板,这就要求检察机关讲究办案方式方法,尽最大努力减少对企业、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有关张海伪造证据获得减刑一案,郑红表示该案件仍在办理当中,检察机关正是通过张海案,查出了有关人员渎职的案件。“每所监狱都有驻监所检察室,张海案就是我们检察室发现。”郑红说,但他未透露相关细节。郑红接着说,接下来广东将按照中央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监督。
郑红还表示,广东将加大对行贿者的打击力度,“一万元以上都要立案,最高判两到四年”。 (记者 林世宁)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