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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代表:司法公开就是最好的普法

2014年01月20日 16:58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19日,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深圳代表团举行分组会议,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9日,深圳代表团分组会议结束后,樊庆峰代表(右一)接受记者采访。 深圳特区报特派记者 许业周 摄

  “让司法公正的阳光照在每个人身上。”19日上午,深圳代表团审议省“两院”工作报告,来自法律界的省人大代表刘涛的一番话,让代表们把讨论的话题聚焦在“司法公正”上。

  提高法官职业化水平是司法公正的现实选择

  “基层法官、检察官各方面素质普遍不高。”刘涛代表说,这是司法部门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这一现象直接影响到案件统一裁判、司法统一公正。

  刘涛代表认为,省一级法院、检察院与基层法院、检察院之间,应该加强双向交流的力度,让更多基层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定期到省一级法院、检察院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办案水平。

  刘涛代表的话引起了省人大代表、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王苏生的共鸣。在他看来,法官的职业化、专业化是司法公正、司法独立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在现阶段提高法官的职业化水平,是确保司法公正、司法独立的现实选择。

  王苏生代表说,法官这一职业非常特殊,法官的培养必须遵循特殊规律。一定要尊重法官特殊职业的人才培养规律,参照国际先进经验,建立完善科学合理、明确具体的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大力推进法官职业化进程。

  据悉,根据《深圳市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方案》,深圳将积极推进法官职业化改革,建立科学有效的法官职业综合保障制度和评价、遴选、晋升体系,完善以法官为中心的司法资源配置体系及工作机制。

  让司法过程整体呈现在群众面前

  根据省高院工作报告,2013年省高院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党校、进企业等活动3900余次,法律咨询和校园普法等活动2600余场。

  肯定省高院积极开展普法工作的同时,刘涛代表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一组数字进行了解读、提出了不同看法。

  他认为,在法院法官日常工作量非常大的情况下,普法工作更应该由律师以及高校等机构来完成,从而能够为法官减负,让法官更加集中精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什么是最好的普法?法院定期指导案例公开,就是最好的普法。”刘涛代表认为,法院、检察院应该通过微博等多种形式,让司法过程整体呈现在人民群众面前。

  在省人大代表、深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邱晨眼中,推进司法公正和医学领域的一些问题有类似之处。

  “应该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邱晨说,案件在公开后受到社会关注,能够促进法官自觉提高司法能力、提升司法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更能促进公众法治意识的提升,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省人大代表林娜建议,通过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度,在法律允许下最大限度地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会不会照顾政府面子不判决政府败诉?

  在审议“两院”报告时,各位省人大代表对于行政诉讼格外关注。

  统计数字显示,2013年省高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43万件,审结1.3万件。

  代表们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法治环境是广东增创新优势的关键,政府部门首先要增强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水平,从而从根本上减少行政案件的发生。同时,法院对于行政案件的判决公正与否,直接体现司法公正的水平。

  “会不会存在照顾政府部门的面子,从维护政府权威的考虑出发,不会判政府部门输官司?”刘涛代表提出了这样的质疑,“如果出现了省高院判决省政府败诉的案例,那就真正体现了广东的法治水平”。

  刘涛代表说,完全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从司法层面促使政府更好地转变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特派记者 甘霖 李舒瑜 杨丽萍)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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