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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2014年01月20日 20: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1月20日电(记者 张希敏)由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研讨会”20日在北京举行,来自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机构领导,就完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等议题进行探讨。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指出,目前中国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制度仍未形成完整管用的体系,现有的法律也与当前城乡流动加速、新媒体发展的时代背景形成一定的距离,需要在对现行未成年人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从国情出发,合理借鉴其他国家未成年人法治发展的成功经验,构建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法律体系。

  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指出,目前中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各级综治组织要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充分履行职能。要按照中央关于缩小政策单元的要求,进一步促进相关法律政策的完善,加强地方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调研,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地方立法工作。

  同时,按照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中国的要求,进一步解决好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全面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未成年人生命安全。

  陈训秋说,要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生命安全。依托乡镇、街道、社区、村等基层服务管理平台,发挥好基层干部、青少年事务专业社工的作用,进一步夯实综治工作基础。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顾秀莲指出,要改进未成年人教育,发挥教育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的根本性作用。既要社会各界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外部环境,又要提高广大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她说,做好未成年人工作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重视社会力量、专业力量的参与;区分留守儿童、流浪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不同群体,有针对地提供帮助和服务,注重精细化、突出实效性;重视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留守未成年人、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等群体的信息库,形成信息报送机制,实现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服务。

  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谭琳说,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儿童保护工作也面临着更加艰巨的任务,从观念上,“儿童优先”的理念需要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得到充分理解和自觉实践;从机制上,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法律政策和工作机制亟待修改完善和有效实践;从服务上,面向儿童特别是权益受侵害儿童的专业性服务亟待发展等。这些任务需要社会各界协同配合,共同努力。

  与会人士认为,应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将监护干预的对象从流浪未成年人扩大到整个困境未成年人,为处于监护缺失或监护失当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支持性监护指导、补充性监护干预、替代性照料抚育等社会保护服务。

  此外,加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虐待子女或严重不履行监护职责时的行政和司法介入,构建未成年人监护行政监督与司法裁判对接机制;建立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的多部门横向联系机制,公、检、法、司、关工委、综治委、共青团、妇联、民政、教育等多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的全程性和有效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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