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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工商抽检黄金珠宝饰品店 60%名称标注不合格

2014年01月22日 09:45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马上就要过年了,除了置办年货,不少人也开始把目光投向了黄金珠宝饰品,送亲人、送长辈或是自己戴,这些金闪闪、亮晶晶的饰品总能讨个彩头。

  不过,大家在买这些饰品的时候,可要千万擦亮眼睛了,这几天,金华市工商局江南分局、城南工商所对区内的8家黄金珠宝饰品店进行抽检,不合格率达到了60%。

  工作人员说,他们对8家店的20个批次进行抽样,还委托了金华市质监局进行检测。

  不合格率这么高,问题主要在珠宝玉石名称项目和标识项目上,有3个批次存在珠宝玉石名称项目不合格,8个批次标识项目不合格,1个批次质量(总质量)项目不合格,不合格率为60%。

  简单的说,问题主要是金属材料名称没有正确标明产品类型、中文警示说明、珠宝玉石名称标注不合格,将经过处理的或合成的珠宝玉石标注为天然珠宝玉石或未对处理、合成属性进行标注等问题。

  这些项目不合格,对大家购买这些贵金属饰品有什么影响?

  根据《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规定:贵金属首饰应有印记标识,直接打印在首饰上。印记的内容包括:厂家代号、纯度、材料以及镶钻首饰主钻石(0.10克拉以上)的质量。贵金属首饰还应按纯度、材料、宝石名称、品种的内容命名。

  “没有明确的标识,消费者购买的时候在选择上也会有问题。”工作人员解释。

  针对抽检不合格的黄金珠宝的相关情况,城南工商所对珠宝销售企业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要求销售企业熟悉相关的标准,注重商品的内在质量。要关注商品的标识,严格把控商品的进货关口,做好进货检验,防止出现商品的内在质量及标识不合格的情况。(本报通讯员 胡伟华 本报记者 张苗)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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